423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應考慮哪些因素?作者:馬清浩 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應包括配合比計算、試配、調整和確定等步驟。配合比計算公式和有關參數表格中的數值均系以干燥狀態集料(系指含水率小于0.5%的細集料或含水率小于0.2%的粗集料)為基準。當以飽和面干集料為基準進行計算時,則應做相應的修正。 一、普通混凝土配合比 (一)混凝土配制強度(?cu.o) 式中?cu.o——混凝土配制強度,MPa; ?cu.k——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,MPa; δ——混凝土強度標準差,MPa。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提高混凝土配制強度: (1)現場條件與試驗室條件有顯著差異。 (2)C30級及其以上強度等級的混凝土,采用非統計方法評定。 混凝土強度標準差宜根據同類混凝土統計資料計算確定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 (1)計算時,強度試件組數不應少于25組; (2)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0和C25,其強度標準差計算值小于2.5MPa時,計算配制強度用的標準差應取不小于2.5MPa;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等于C30或大于C30級,其強度標準差計算值小于3.0MPa時,計算配制強度用的標準差應取不小于3.0MPa; (3)當無統計資料計算混凝土強度標準差時,其混凝土強度標準差δ可按表1取用。 (二)水灰比 混凝土強度等級小于C60級時,混凝土水灰比(W/C)宜按下式計算: 式中αa,αb——回歸系數; ?ce——水泥28d抗壓強度實測值,MPa。 (1)當無水泥28d抗壓強度實測值時,公式中的?ce值可按下式確定; 式中γc——水泥強度等級值的富余系數,可按實際統計資料確定; ?ce——水泥強度等級值,MPa。 (2)?ce值也可根據3d強度或快測強度推定28d強度關系式推定得出。 (3)回歸系數αa和αb宜按下列規定確定: ①回歸系數αa和αb應根據工程所使用的水泥、集料,通過試驗由建立的水灰比與混凝土強度關系式確定; ②當不具備上述試驗統計資料時,其回歸系數可按表2采用。 (4)計算出水灰比后應按表3核對是否符合最大水灰比的規定。
(三)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 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(mwo)的確定,應符合下列規定: (1)干硬性和塑性混凝土用水量的確定: ①水灰比在040~080范圍時,根據粗集料的品種、粒徑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, 其用水量可按表4、表5選取。
②水灰比小于0.40的混凝土以及采用特殊成型工藝的混凝土用水量應通過試驗確定。 (2)流動性和大流動性混凝土的用水量宜按下列步驟計算: ①以表5中坍落度90mm的用水量為基礎,按坍落度每增大20mm用水量增加5kg,計算出未摻外加劑時的混凝土用水量: ②摻外加劑時的混凝土用水量可按下式計算: 式中mwa——摻外加劑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,kg; mwo——未摻外加劑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,kg; β——外加劑的減水率,%。 ③外加劑的減水率應經試驗確定。 (四)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(mco)可按下式計算: 式中W/C——水灰比。 計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后,應查對表3,是否符合最小水泥用量的要求。 (五)混凝土砂率 當無歷史資料可參考時,混凝土砂率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: (1)坍落度為10~60mm的混凝土砂率,可根據粗集料品種、粒徑及水灰比按表6選取。
(2)坍落度大于60mm的混凝土砂率,可經試驗確定,也可在表6的基礎上,按坍落度每增大20mm,砂率增大1%的幅度予以調整。 (3)坍落度小于10mm的混凝土,其砂率應經試驗確定。 (六)粗集料和細集料用量 粗集料和細集料用量的確定,應符合下列規定: (1)當采用重量法時,應按下列公式計算: (1)當采用重量法時,應按下列公式計算: 式中mco—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,kg; mgo—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集料用量,kg; mso—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細集料用量,kg; mwo—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,kg; βs——砂率,%。 mcq——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質量(kg),其值可取2350~2450kg。 (2)當采用體積法時,應按下列公式計算: 式中ρc——水泥密度,kg/m3,可取2900~3100kg/m3; ρg——粗集料的表觀密度,kg/m3; ρs——細集料的表觀密度,kg/m3; ρw——水的密度,kg/m3,可取1000kg/m3; α——混凝土的含氣量百分數,在不使用引氣外加劑時,α可取1。 (3)粗集料和細集料的表觀密度(ρg、ρs)應按現行行業標準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》(JGJ 53)和《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》(JGJ52)規定的方法測定。 外加劑和摻合料的摻量應通過試驗確定,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《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》(GB 50119)、《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技術規范》(GBJ 28)、《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》(GBJ 146)、《用于水泥與混凝土中粒化高爐礦渣粉》(GB/T 18046)等的規定。 長期處于潮濕環境和嚴寒環境中的混凝土,應摻用引氣劑或引氣減水劑。引氣劑的摻入量應根據混凝土的含氣量要求并經試驗確定,混凝土的最小含氣量應符合表7的規定;混凝土的含氣量亦不宜超過7%。混凝土中的粗集料和細集料應做堅固性試驗。 二、試配 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試配時應采用工程中實際使用原材料。混凝土的攪拌方法,宜與生產時使用的方法相同。混凝土配合比試配時,每盤混凝土的最小攪拌量應符合表8的規定;當采用機械攪拌時,其攪拌量不應小于攪拌機額定攪拌量的1/4。 按計算的配合比進行試配時,首先應進行試拌,以檢查拌合物的性能。當試拌得出的拌合物坍落度或維勃稠度不能滿足要求,或粘聚性和保水性不好時,應在保證水灰比不變的條件下相應調整用水量或砂率,直到符合要求為止,然后提出供混凝土強度試驗用的基準配合比。 混凝土強度試驗時至少應采用三個不同的配合比。當采用三個不同的配合比時,其中一個應為上述所確定的基準配合比,另外兩個配合比的水灰比,宜較基準配合比分別增加和減少0.05;用水量應與基準配合比相同,砂率可分別增加和減少1%。 當不同水灰比的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與要求值的差超過允許偏差(《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》GB 50164)時,可通過增、減用水量進行調整。制作混凝土強度試驗試件時,應檢驗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、維勃稠度、粘聚性、保水性及拌合物的表現密度,并以此結果作為代表相應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。進行混凝土強度試驗時,每種配合比至少應制作一組(三塊)試件,標準養護到28d時試壓。 需要時可同時制作幾組試件,供快速檢驗或較早齡期試壓,以使提前定出混凝土配合比供施工使用。但應以標準養護28d強度或按現行國家標準《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》(GBJ 146)、《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技術規程》(JGJ 28) 等規定的齡期強度的檢驗結果為依據調整配合比。 三、配合比的調整與確定 根據試驗得出的混凝土強度與其相對應的灰水比(C/W)關系,用作圖法或計算法求出與混凝土配制強度(?cu,o)相對應的灰水比,并應按下列原則確定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材料用量; (1)用水量(mw)應在基準配合比用水量的基礎上,根據制作強度試件時測得的坍落度或維勃稠度進行調整確定; (2)水泥用量(mc)應以用水量乘以選定出的灰水比計算確定; (3)粗集料和細集料用量(mg和ms)應在基準配合比的粗集料和細集料用量的基礎上,按選定的灰水比進行調整后確定。 經試驗確定配合比后,尚應按下列步驟進行校正: ①應根據上述確定的材料數量按下式計算混凝土的表觀密度計算值ρc,c: ②應按下式計算混凝土校正系數δ: 式中ρc,t——混凝土表觀密度實測值,kg/m3; ρc,c——混凝土表現密度計算值,kg/m3。 ③當混凝土表觀密度實測值與計算值之差的絕對值不超過計算值的2%時,按上述確定的配合比即為確定的設計配合比;當二者之差超過2%時,應將配合比中每項材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數δ,即為確定的設計配合比。根據本單位常用的材料,可設計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備用;在使用過程中,應根據原材料情況及混凝土質量檢驗的結果予以調整。但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: a.對混凝土性能指標有特殊要求時; b.水泥、外加劑或礦物摻合料品種、質量有顯著變化時; c.該配合比的混凝土生產間斷半年以上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