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加劑摻量應以膠凝材料總量的百分比表示,或以mL/kg膠凝材料表示。混凝土外加劑摻量應適當,若摻量過小,使用效果就不顯著;若摻量過大,不但使造價提高,而且還可能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,尤其在使用具有引氣、緩凝作用的外加劑時,應切忌超量。外加劑摻量參考表見表1。